为提升澳门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地位和功能,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,保持澳门长期繁荣稳定,在配合“粤港澳大湾区”建设、“二五”规划的前提下,运输工务范畴的施政一直以服务市民、致力提供市民所需为指导方针,有序落实各项工作。一如既往在公共房屋、交通、环保、城市规划,以及公共建设作出最大努力。
《海洋功能区划》、《海域规划》及《海域使用法》公开咨询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5号将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海域面积明确为85平方公里。为了管理好、利用好、保护好澳门海域,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配合国家发展策略及国家海洋发展布局,在《海域管理纲要法》框架下提出《海洋功能区划》、《海域规划》及《海域使用法》的初步构思。
《海洋功能区划》将海域划分为不同类型的功能区,并制定具体的管理和控制要求。 《海域规划》则是在明确海洋功能区划的基础上,对海域的使用、开发和保护所制定的规划。 《海域使用法》是为建立海域使用的管理秩序,设立海域使用的批准制度及应遵规范。
为落实澳门海域管理方面的政策取向及立法构思,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2月16日期间,进行为期50日的公开咨询。咨询期内,海事及水务局设置展板于全澳多个地点巡回展出,并举行社团及业界专场咨询会和两场公众咨询会。公开咨询总结报告已于2024年4月12日完成编制,并在“政策咨询专题网页”、一户通和海事及水务局网页公布。
澳门长期减碳策略
为推动澳门社会各界落实减碳工作,配合国家实现“双碳”目标,特区政府于2023年底公布《澳门长期减碳策略》,作为澳门减碳工作的蓝图。 《澳门长期减碳策略》总体目标是“2030年前达到碳达峰,并推动电力、陆上交通运输领域优先于2050年前达至近零排放”,提出六个关键策略:“构建低碳电力体系"、“陆上交通绿色转型"、“节能与清洁能源替代"、“源头减废,转废为能"、“大众共同实践低碳生活"及“技术创新与区域合作",有序推进各范畴的减碳工作,引领社会大众共同实践环保行为。
其中,在“陆上交通绿色转型"方面,特区政府进一步制订相关专项计划—《澳门电动车推广计划》,争取于2035年实现新登记零排放轻型汽车及电单车(电动车或其他技术)的比例达到100%,让社会各界及早了解未来电动车的推广路向及目标。以上各项工作,详情可参阅环境保护局网页相关专页:https://www.dspa.gov.mo/decarbonization.aspx。
澳凼第四条跨海大桥命名“澳门大桥” 主桥全桥于2024年3月顺利合龙贯通
连接澳门与凼仔之间的第四条跨海大桥建设时程已进入最后阶段,为让全澳居民分享第四条澳凼跨海大桥建成过程的喜悦,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23年12月举办“澳凼第四条跨海大桥征名活动”,希望透过居民大众集思广益为大桥命名,供特区政府参考之用。征名程序于2024年1月中结束,评选委员从14,400多个建议名称中选出了五个参考名称,最终特区政府决定将澳凼第四条跨海大桥正式命名为“澳门大桥”。
同一时间,大桥建设工作继续如火如荼。为配合保障大桥桥面吊装作业顺利进行,由2022年11月至2024年3月期间,公共建设局与海事及水务局协调,共实施38次海上航道临时封航管控。
澳门水道是西江出海的重要航道,平均每日有二百多艘不同类型的船舶航经。在海事及水务局、公共建设局、澳门海关,以及珠海海事局充分协调,并得到海事业界、客船公司、渔民、居民和旅客共同配合下,令一年多以来的多次封航工作均顺利完成,助力特区建设和保障了海事安全。工程团队也于2024年3月12日晚上顺利实现澳门大桥全桥合龙。
随着澳门大桥的顺利合龙,标志着项目由主体结构工程全面迈入桥梁附属结构工程。
“澳门大桥”工程于2020年3月26日正式开工,实施过程中受到多轮疫情冲击等多重困难,同时需面对恶劣天气、复杂地质条件、航空通航限制条件等不利因素影响,最终克服重重难关。建设团队将全力完成各项工作,落实大桥于2024年内完工开通。
东区< /strong>-2规划分区详细规划已生效
特区政府按照《城市规划法》及“澳门城市总体规划”,已完成编制首份分区详细规划——《东区-2规划分区详细规划》(下称“东区-2详规”),并已公布生效。东区-2详规的定位是“宜居新区、门户商圈及滨海地标”,规划范围涵盖新城A区(面积共约1.38平方公里)及其周边的区域,预计居住人口9.6万人。
整个规划范围均属于都市性地区,主要使用目的为居住区和绿地或公共开放空间,土地用途涵盖十二个次类别,共有76幅建设地段。其中,H2类居住用地49幅;C1类商业用地共3幅;17幅公用设施用地。另外,区内的公共基础设施用地面积逾34.7万平方米,绿地或公共开放空间用地面积逾37.3万平方米。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空间。
目前,特区政府正依次按序开展包括:“外港区-1”、“外港区-2”、“北区-1”和“凼仔中区-2”的详细规划编制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