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》今(8)日刊登第01/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,行政長官岑浩輝根據《行政會章程》規定,委任行政會委員張永春擔任行政會發言人,自2025年1月8日起生效。行政會發言人的主要職責是以舉行新聞發佈會及以新聞稿等形式,將行政會須對外發佈的事宜向社會公佈。
澳門快訊 | 發佈時間: 2025/01/08 | 來源: 新聞局(GCS)
《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》今(8)日刊登第01/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,行政長官岑浩輝根據《行政會章程》規定,委任行政會委員張永春擔任行政會發言人,自2025年1月8日起生效。行政會發言人的主要職責是以舉行新聞發佈會及以新聞稿等形式,將行政會須對外發佈的事宜向社會公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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